交纳法院
离婚的
诉讼费应当先由原告预交,最后根据判决结果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原告应当在接到人
民法院交纳
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
案件受理费。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
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
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
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