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民工被
拖欠工资的,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对追索
劳动报酬的案件,如果符合
当事人之间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等条件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仲裁庭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
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
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五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
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