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故意犯罪他人身体造成
轻微伤的,是不构成
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对其
不予立案,
当事人可以向伤害
行为人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刑事
自诉。
刑事自诉,是指
被害人、被害人的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
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诉讼。还可以要求
打人者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的
赔偿项目为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以及营养费等。
法律依据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通俗的说,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