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的案件,到判决一般需要在五个月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的,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延长。如果是
公诉案件,会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和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判决三个环节。公安机关认为
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的,会在二个月内
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案情复杂、二个月后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由于特殊原因,特别重大复杂的,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案件,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可以
延期审理。另外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法定案件,在法定的
侦查期限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对于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决定是否
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起诉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需要在十日以内决定是否起诉,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审查起诉的期限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
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
犯罪集团案件;
(三)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