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
法院拍卖房屋后,租客不肯搬走的,要看
租赁合同能否对抗所有权变动进行处理:
(1)如果租赁合同有
租赁期限内的,租客有权不搬走;
(2)如果超过租赁期限后不肯搬走的,权利可以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腾
退房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
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
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
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
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
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
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