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案件根据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
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
债务人给付金钱、
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基层人
民法院
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
债务纠纷的;
(二)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