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外执行需要
担保人。根据《监狱
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的规定,罪犯需要
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
监护人提出保
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会、原所在单位或者
社区矫正机构推荐。
2、《监狱暂予监外
执行程序规定》 第十一条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无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罪犯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原所在单位或者县级司法
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监狱
刑罚执行部门对保证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填写《保证人资格审查表》,并告知保证人在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由保证人签署《暂予监外执行
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