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诉前
财产保全必须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这里的情况紧急通常表现为相关财产可能被转移、转让、隐匿等,从而影响到债权的实现;
2、诉前保全是在
起诉前提起的保全,并且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
3、对诉前保全有
管辖权的法院有三个方向的选择,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对此
债权人需要注意;
4、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应当提供
担保;
5、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
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大家一定要注意,这里用的是必须。
6、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
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7、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保全财产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8、财产
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9、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
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