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统筹基金预算总额按以下四个部分进行分配:
1、当年结余基金(含风险基金)。当年统筹基金结余通常应不超出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15%(含风险基金)。统筹基金累计结余通常应不超出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的25%(含风险基金)。
2、门诊
赔偿基金。原则上占扣除上缴10%省级风险金后的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的20%。
3、大病保险基金。原则上按5%左右安排,各地可根据大病情况适当增减。大病保险赔偿政策另文限定。
4、医改支持基金。医改后设立的通常诊疗费、门诊诊察费新农合支付政策另文限定。
5、住院赔偿基金(包括按病种付费的住院统筹基金)。即为扣除上述当年结余基金、门诊赔偿基金、医改支持基金、大病保险基金等部分后的剩余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