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
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间,对方骚扰、威胁涉及到人身安全,在
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保护令即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
强制措施,它是法院为了保护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
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人身保护令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其亲友,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以及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等等。
人身保护令签发后,由人
民法院监督被申请人履行。被申请人在人身安全裁定生效期间,继续骚扰受害人、殴打或者威胁受害人及其亲属、威逼受害人
撤诉或放弃正当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拘留。构成
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
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