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
起诉,或者在被告非
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
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离婚。第一次
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
夫妻感情破裂的
证据,如: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
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要有第一次起诉的
判决书及要盖生效章,生效后6个月才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