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承争
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
国有土地的
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2、
土地承包经营户在其承包期限内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它是国家对农村
土地使用制度进行重大改革的一项根本措施。我国《土地管理法》对承包经营权都作明确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
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