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支付生活费和
扶养费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一方
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另一方应该扶助;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负有
抚养的义务;
3、
父母离婚时,不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
抚养费;
4、成年子女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
赡养的义务。
所有这些都牵涉到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的问题。那么对方有义务支付而不支付,我们就可以准备好
民事起诉状、
身份证、证明自己需要扶助而有义务扶助的人不扶助的
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
民法院
立案庭提交材料申请立案。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
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应该到他
经常居住地的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审查提交的材料没有问题的话,会当场给予立案,
诉讼程序就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