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用
童工不给
工资怎么办
1、《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
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
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
劳动争议的,
当事人可依法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雇佣童工会怎样
轻的会被罚款,问题严重的会追究
企业负责人的
刑事责任。如果你雇佣的员工已满十六岁而且人数不多,问题不大,被发现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你雇佣的员工未满14岁且人数重多,老板肯定会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