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盗窃2000元财物,应当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2、《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