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
工伤鉴定需要多久?在申请进行
工伤死亡认定的时候,如果材料、手续齐全的话,那么通常在30日内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就需要作出认定结果。
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不能提供
工伤定点
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
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
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二、工伤致死应如何
赔偿职工
因工死亡,其
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
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
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工伤致死的认定时间一般是一个月,按照相关的手续进行认定,如果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死亡工伤鉴定需要多久?
工伤保险可以补交吗?
1、工伤保险属于用人单位必须给
劳动者缴纳的保险金范畴,其是可以进行补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劳动者依法缴纳相应的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日期自劳动者参加之日开始计算。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的给劳动者缴纳相应的工伤保险,有关的
社会保险的行政部门将责令其尽快的参加工伤保险。如果出现的
拖欠没有及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的时候,需要给
当事人予以一定的
处罚。
3、一般来说,按照其欠缴之日开始计算,每日增加万分之五的
滞纳金。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的惩罚措施。如果在进行责令之后仍然没有缴纳的,此时将被处以欠缴金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此时双方已经签订了
劳动关系,或者是没有
签订合同但是事实上已经认定为成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当劳动者发生
工伤事故的时候,其产生的
医疗费用,赔偿费用等相关的事宜,需要由用人单位
全权负责所有的费用。有关部门介入之后,在为员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金和滞纳金之后,还要按照新的工伤保险金应当缴纳的金额进行缴纳。
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补交的时候,如果是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补交,社会保险部门的行政单位将对有关单位进行处罚。这种处罚主要是滞纳金的处罚。但是如果补交的时候,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补交的,此时,社会保险部门按照正常的核算顺序进行核算,然后进行缴纳即可。可以发现,其滞纳金主要是针对企业拖欠进行惩罚措施的一种。
6、补充缴纳之后,发生工伤时,其因为工伤所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