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人向法院提交
答辩状后,开庭时如果委托了
代理人的,可以不出庭,除了
离婚等必须出庭的案件外,如果不出庭的,可以
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
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
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