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意味着可以暂时不用关押。具体的法则如下:
1、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
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等
司法机关对未被
逮捕或逮捕后需要
变更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
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并出具
保证书,
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
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
强制措施。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取保候审是不是就没事了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还没有终结,是否有事应通过
公诉人提起公诉,
法院开庭,被告人及其
辩护人辩护,法院
判决生效才能确定。因此,单纯的只是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的,并不能判断出被取保候审人日后是否有事。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
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
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
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
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
担保。
4、取保候审的期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
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
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