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单位无正当理由的,不能
扣工资,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扣: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社保费用;以及代扣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
劳动者支付的
抚养费、
赡养费等。
法律依据
#第十五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
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