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申请确认
遗嘱一般应当向
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
立案,立案时,需要携带自己的
身份证、户口簿、被继承人的
死亡证明及相关
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根据不同的遗嘱类型有所不同。
法院受理公民之间因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
民事诉讼,依据遗嘱的情况委托相关的
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遗嘱真实性的鉴定,出具确认结果。
确认
遗嘱的法律效力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所有的法律上认定的何方
继承人对遗嘱本身是否有效具有很大的争议,继承人之间无法通过相互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遗嘱必须通过法律的确认之后,遗嘱的法律效力被大家认可,
公证处没有权利对此时的遗嘱进行公证认定其遗嘱是否合法,此时不同的继承人之间有不同的利害关系,应当通过法院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第二种情况,所有的
法定继承人对于遗嘱都有争议但通过
协商一致最终达成协议。
向所有继承人确认该协议具有真实性后,公证处可以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出具
继承权公证书。
第三种情况,一组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对于遗嘱没有争议,并且出具无争议的证明,提交给公证处。
公证处有权对此时的遗嘱进行公证,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公证效力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
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
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
欺诈、
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