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外祖父母可以设
立遗嘱,指定外孙
继承遗产。设立遗嘱的人应是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嘱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遗嘱内容合法,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继承的要求有:
1、遗嘱人须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须有
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形式必须合法。
外孙不属于
法定继承人,外祖父母只能将财产遗赠给外孙,外孙作为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接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
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
欺诈、
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