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
传票应该积极应诉,及时对己方提出的主张及时准备提供相关
证据并与原告协商
举证期限,不熟悉的可以聘请
律师处理。
2、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
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