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不予支付的,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
申请劳动仲裁。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
立案,确定举证期,然后
开庭审理,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仲裁机关裁决或者向法院
起诉。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第三款
经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
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