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在受理
起诉决定
立案后,会在开庭前将
传票发送给被告,但是发送的期限根据案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刑事公诉案件,法院受理
当事人起诉的,会在开庭十日以前将人民检察院的
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
辩护人进行通知。
民事诉讼案件,人
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进行通知。
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定的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
不予立案的裁定。
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
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
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
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