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
刑事诉讼中所提交的
立案材料,需要经过的审查为: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
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
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
行为人的
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
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