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单位产权的商店拆迁,能获得什么补偿的问题,我是济南章丘的,20年前我父亲在单位的地皮上搭建简易棚开商店,当时执法局要拆,但是因为我父亲是越战退伍老兵转业的,找了领导后没有再拆,后来大概05年单位决定在我父亲商店位置盖了四间沿街商铺,盖好后让我父亲搬进去当商店,我父亲用了两间。
然后一开始让我父亲交很少的租金,到了后来交的租金就跟另外两间商铺差不多了。
现在市里面要拆迁这片区域改成绿化,沿街商铺都要拆,我想问下我父亲能得到什么补偿吗?由什么依据?该去找谁呢?
[律师回复]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违章(法)建筑”的含义,在学术界目前比较认可的一种说法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工作物。这个词之所以在拆迁过程中会频繁出现,主要是涉及到拆迁的补偿利益问题。征收实践当中确实有一部分被拆迁户抱着侥幸心理,在拆迁之前快速地新建、扩建部分房屋,在拆迁过程中想以此来要价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款,殊不知,这是自欺欺人的小聪明,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因为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