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加班工资算
基本工资补贴要算吗?加班工资算基本工资补贴要算。
加班费不是按照基本
工资计算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依据确定:
1、如果
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
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
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2、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3、实行
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4、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二、加班工资怎么计算?用人单位在
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
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计算加班费用的话,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加班费用的计算的基础是什么,实际上如果是存在基本工资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奖金等都是需要计算在加班费用的基数当中的,只有这样才能够进行一定的处理,这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加班工资算基本工资补贴要算吗?
应对策略:
1、及时发放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一旦确定后,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逾期不支付工资的,则按
拖欠工资处理。
2、不要
克扣工资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全部的
劳动报酬,不要随意“克扣工资”。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一样,同样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样会面临上述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合同”和“支付
赔偿金”的风险。所谓“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除了以下几种情况之外,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都是属于
违法行为:
(1)、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关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职工
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每月扣减工资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
月工资的20%。
(3)、职工请
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4)、职工
请病假,按照病假
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此外,用人单位依法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或者
代缴的费用,包括劳动者本人工资的
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负担的
社会保险费、
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
抚养费、
赡养费等,不属于克扣工资。
3、以贷币形式发放根据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发放实物或
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贷币支付。
4、
工资支付日期尽量宽松为避免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工资支付日期的约定要尽量宽松,以给企业充足的时间计算工资、筹集资金。尤其是实行计件工资、效益工资的,更是需要留给财务人员计算工资的时间。为避免一些特殊情况,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确认如因财务结算或银行转帐等延缓不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拖欠工资的行为是属于
违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利向相关的部门
申请仲裁或者
诉讼,公司需要尽可能做到不
拖欠员工的工资,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全部的劳动报酬,不要随意克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