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金
遗嘱继承优先于
法定继承吗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前提条件是
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
扶养协议的效力】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
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
欺诈、
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
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三、遗嘱生效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处分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
4、保障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权利;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四、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1、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不管是现金还是被
继承人名下的其他合法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已经立好了遗嘱,除非法定继承人能证明遗嘱无效,否则,
遗产分配应该按照遗嘱执行。在司法实践中,民众可以选择的立遗嘱的方式也非常多。
现金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一、
放弃继承在外地公证要哪些证件?
1、申请人的
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
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
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二、放弃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时间要件
继承权的放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
遗产分割前放弃。
(二)继承权放弃的主体继承权的放弃为单方
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上应当由
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不得
代理。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继承人为无
行为能力人或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时候,就需要代理的存在。
(三)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均明文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
(四)继承权不得部分
放弃继承权能否部分放弃涉及到继承权的放弃的标的为何这一核心问题。由于继承权放弃的标的为继承权而不是所继承的遗产,而继承权作为一项抽象的权利不得分割,因此,继承权不得部分放弃。
(五)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方式对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表达方式,尽管各国对此规定不一,但是概括起来,继承权的放弃可以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
(六)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可否反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是否可以撤销其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对此可以从继承权放弃的意思表示是否有瑕疵进行分析。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拒绝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属单方
法律行为,只要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有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即可,无须经他人同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没有作出意思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享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同时,对被继承人遗留的
债务也不负清偿责任,并且放弃行为的效力溯及到继承开始时。在遗产处理前或
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行为反悔的,由人
民法院依其提出的理由决定是否予以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法院不予承认。在异地也是可以办理放弃
继承权公证的,放弃继承权需要满足时间要件,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提出,这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需要继承者自己做出书面的表示,要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放弃继承权后不能反悔,不能撤销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