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的程序为:
1、提
起诉讼的
当事人向法院
递交起诉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
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
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4、对于决定
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当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
人的权利义务、
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
证人证言、出示
书证、
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辩论;
7、依法作出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