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交的材料有:
1.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
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产
产权证书;
4.
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
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
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
(三)被
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四)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
使用权权属;
(五)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期限;
(六)
抵押担保的范围;
(七)抵押物属再次
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
(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