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可撤销合同。
(一)有效合同,一般来讲合同双方
当事人肯定希望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有效的合同,对
合同签订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实际中经常出现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这会给一方当事人带来损失的。
(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
(三)效力待定合同。是合同因存在瑕疵致使合同约定的
权利义务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从我国
合同法的规定来看,
合同效力待定主要因为合同
签定主体存在瑕疵,在第三人或
行为人采取补救措施或拒绝采取补救措施之前,该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合同
效力待定意味着此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
法律效力,但如果经过追认的话还是可以的。
(四)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
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其中,
撤销合同、
解除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如下:
一、从发生原因上看,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合同有效的条件,
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
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
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
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四、在法律后果上,合同因当事人故意
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九十四条,捐助人有权向捐助
法人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捐助法人的决策机构、
执行机构或者法定
代表人作出决定的程序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定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捐助人等
利害关系人或者主管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但是,捐助法人依据该决定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
法律关系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