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满足以下要求会构成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一)主体要求:
犯罪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二)主观要求: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求:
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四)客观要求:客观上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
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
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