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需要的材料:提交
民事起诉状,明确
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提交交通事故的
责任认定书、达成协议的调解书、以及造成人身伤亡和
财产损失的证明材料,例如住院费、医药费等;提供
身份证明的原件及
复印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
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当事人提出
起诉、
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
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
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
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
证据或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