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存单质押贷款的具体相关知识有:
当事人以存单出质的,质权在权利凭证交付
质权人的时候成立,如果没有权利凭证,则质权应当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
汇票、
本票、
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
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二条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
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
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