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国
离婚的人士,回国
再婚是允许的,需要出具国外
离婚证明,证明
当事人目前的婚姻状态是符合
婚姻登记条件的。国外离婚证在中国使用,得经过大使馆认证。认证时间一般为7-15个工作日。
1. 如果按照新登记的程序办理比较方便,只需要携带
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其中一方
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
2.
如果按照
复婚的程序办理就比较复杂,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离婚证(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供单位或
居委会出具的双方
婚姻状况证明)。由于在国外
结婚和离婚,婚姻登记处可能会要求将国外颁发的证书再所在国公证后,在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才能办理。办理
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结婚登记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
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婚前检查大约100元左右,很多地区也免费做的,因为比较提倡
婚检,这样有利于优生优育嘛,虽然结婚登记是没必要出事婚检证明,但个人觉得在登记前进行婚检是对双方都比较负责任的做法,还是有必要的。在我国的结婚登记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中,如果是男女双方想要缔结婚姻关系的,此时是需要符合我国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如果是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的话,此时也是有特殊的要求的,所以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要多加注意。
在国外登记离婚回国结婚不拒绝吗?
一、法院
强制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在我们国家,没有强制离婚的制度,但是当一方
起诉离婚后,另
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对婚姻关系进行判断,认为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会判决离婚。那么什么叫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呢,列举了以下几种具体的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一) 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二)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2年的。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扶助和精神抚慰。二、谁可以要求
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设立,不仅可以对
违法者进行制裁,而且可以对
受害人进行补救。这样既能达到惩罚、教育
侵权人的目的,又能收到保护、抚慰受害人的效果,使被害
人的权利得到恢复和补偿。因此有过错方一定不能提出
离婚赔偿,只有无过错方,才能因自己忠于婚姻却受到了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而要求
赔偿。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只有因为过错方的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可依此提出
损害赔偿的请求,如果不
起诉离婚而仅依据此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以及人
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当事人基于此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是不予支持的。比如夫妻俩原是表兄妹,因一些情况而领取了结婚证,由于法院是禁止三代以内
近亲结婚的,所以这段婚姻本来就无效,但是此时无论是谁都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因为法律规定了只有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况,无过错方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
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
行为能力人或者
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年子女代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