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婚前财产变卖后算
夫妻共有财产吗?不一定。婚前财产变卖后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1、
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
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
还贷,
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4、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
未婚同居、婚外
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
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
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
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三、如何界定婚前财产的?一方在结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归
当事人所有,离婚时不分割,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3、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变卖后可能算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形成后取得的,在结婚之前获得的财产,不属于
共同财产,而是
婚前个人财产,缔结婚姻关系之后通过
继承或赠与的方式获得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婚前财产变卖后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
一审判决书写撤销
财产分割协议上诉的期限是多久?一审
判决书写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上诉的期限是15天之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
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可以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有哪些?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
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三、财产分割协议撤销
纠纷的
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
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
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
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
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
人的权利义务,
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
证人证言;出示
书证、
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
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总的来说请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是需要有正当理由的,比如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协议或者签订的协议,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导致显失公平等情形,法院一审作出的相关判决并不会马上生效,但是,当事人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的,必须执行一审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