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次
工伤鉴定申请书范文内容有哪些?
工伤职工姓名:___;性别:_年龄:_岁籍贯: __省__市职业: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申请方名称:(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个人申请写明个人姓名)申请方联系人:___;申请方联系电话:________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
工伤保险:_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___
工伤认定时间:__年__月__日收到初次鉴定结论时间及等级:__年__月__日
伤残_级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内容包括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的
类别、受伤详细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再次鉴定的理由以及到省级鉴定中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时间)申请方:___
申请日期:__年__月__日申请方所附材料:发生工伤后所有有效
病历、
工伤认定结论书、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回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
复印件),工伤职工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时间:__年__月__日二、提出工伤伤残
重新鉴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附件处下载);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
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
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
监护档案等。
7、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于工伤的鉴定是有非常明确的了解的,发生了工作性伤害之后,首先是需要进行
工伤的认定,在确定是属于工伤之后就可以进行
工伤鉴定了。当然了,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的来进行鉴定,因为有些人对第1次鉴定不满意。
再次工伤鉴定
申请书范文内容有哪些?
一、工伤
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
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
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
伤残鉴定,一般而言,
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
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对人体致残的情况和结局千差万别,由于伤残性质、健康恢复状况、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不同的个人、不同的伤残确定的医疗期限不一样,因此进行鉴定的最佳时间也不尽一样,在此不可能具体地一一作出介绍,只能对各种致残情况分门别类的作一个大致的介绍,在实务中,还需依照个人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判断。二、各种致残情况大致分为三类:器官损伤、功能障碍、职业病损伤。
(1)器官损伤。器官损伤是工伤造成某人体器官肢体的直接损伤或者缺失,如手被机器绞断等,另外,由于器官功能严重衰竭、肢体严重损伤、感染而采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术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损伤中。虽然器官的损伤缺失较为直观和具体,评定分级也有严格清晰的限定,在损伤发生或者器官切除、修补时就可以决定
伤残等级,但是,对器官损伤的鉴定要等到临床手术后修复创伤、伤口愈合以后进行,一旦临床上治愈或好转(主要指伤口愈合),就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2)功能障碍。《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在总则部分规定:“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
(3)职业病损伤。同
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致残不一样,职业病对人体的损害主要是内科伤害,而且病情可能在不同时间有变化,很难有准确的医疗终止期,所以,职业病没有一个最佳的评定时间,只有一个相对的评定时间,而且进行
伤残评定之后不像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评定那样基本稳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对此有如下规定:“本标准所列各类血液病,内分泌及免疫功能低下及慢性中毒性肝病等,病情常有变化,对已进行过
评残,经继续治疗后残情发生变化者应按国家
社会保险法规的要求,对残情重新进行评级。”“鉴于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一般不存在医疗终结问题,所以在执行此标准时,应每1一2年鉴定一次,故鉴定结果的
有效期为1—2年。”受伤不可怕,可怕的是要自己承担全部的费用,而且还不知道原来这些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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