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
工资的计算方法:计算周期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已发放的
工资部分应该扣除;
双倍工资计算应以
实发工资为基数,包括提成、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并不得低于统筹地区
最低工资标准。
双倍
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
1. 首次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自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双倍工资,截止点为双方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2. 到期
续签的情况
如果
劳动合同期满后,
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计算双倍工资的起算点为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截止点为双方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3. 应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拒绝签订的
双倍工资自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算,截止点为双方实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