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承担的培训职责是对残疾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而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也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
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三十八条
国家保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十九条
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