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供
担保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法律规定公司不管是向其他的企业投资为他人提供担保还是为自己公司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都需要召开股东大会,且涉及到担保的股东不得参与该股东大会的表决。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