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离婚女方可以要青春损失费吗?离婚女方可以要青春损失费,如果对方自愿给予
经济补偿,无论其是以“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或者其它名义,都是可以的,法律并不禁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二、离婚要求分手费的规定是什么?在因恋爱
婚姻纠纷而要求
赔偿青春损失费或者分手费的案件中,双方的恋爱、
结婚以及
同居关系是一种自愿行为,在这样的前提下,女方若以青春赔偿等为理由显然是不合理的。除非女方能举证同居关系的发生出于被迫,法律才可予以保护。另外,假如真的有青春损失的话,双方都有损失,青春的“损失”是由于时间的自然因素造成的,而不是对方造成的,因此,要求对方赔偿也是不合理的。当然,如果对方自愿给予经济补偿,无论其是以“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或者其它名义,都是可以的,法律并不禁止。“人格权受到侵害的,
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
行为人承担
民事责任。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
赔偿损失。”这一规定确立了对
精神损害可以适用财产赔偿的责任形式,而且就精神损害的
适用范围作了界定。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离婚的时候,如果对方存在着法定过错的话,是可以要求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的,比如说可以在
离婚诉讼过程当中主张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这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允许的一种情况。至于是否能够要求青春补偿费的话,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作出判断。
离婚女方可以要青春损失费吗?
根据《
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离婚判决书,
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
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
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 一、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离婚判决书,一审
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3)一审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上诉期间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
判决书生效;
(4)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 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缺席,离婚判决书依然会签发,会通过送达形式给缺席被告。 如果缺席的被告 15 天之内不进行
起诉,则判决书生效=
离婚证 这样算下来,
一审结束后,如果缺席方在有效时间内没有上诉,则判决书已经生效。 如果缺席方进行了上诉,那么请等待法院安排的二审。 如果法院判决
不予离婚,那么需要 6 个月后才能重新
起诉离婚。 二、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如何办理?
诉讼离婚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还需要配合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以证明该裁判文书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经
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
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离婚判决书要配合生效证明一起使用。当法院不主动出具
判决生效证明时,当事人领取离婚裁判文书后,应在文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必要的延误。 三、有了离婚判决书还要领离婚证吗?
1、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只能有一样。
2、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民政局的离婚证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离婚案件属于
民事诉讼,因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一审判决下达15日之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做出判决觉得后即刻生效。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经过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再次办理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