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证须在一方
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具有地域限制。
在民政局
办理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
1.户口薄;
2.居民
身份证;
3.
结婚证;
4.
离婚协议书(载明
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
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夫妻
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
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办理时间是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