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已
逮捕的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只要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
如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
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
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
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并出具
保证书,
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
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
强制措施。
通常适用于
犯罪较轻,不需要
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