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性职员若是在
产假期间被单位辞退单位就需要支付
经济赔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辞退的是以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得此柜的职员,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