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
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
社保,
2、如果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3、关键是收集和保留你和用人单位有
劳动关系的
证据。比如有
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
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
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以后劳动仲裁这个就是用工的证据
参见《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
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
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