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用人:第一
责任人从民事角度出发,盗用人与持卡人之间是
侵权责任关系,应当按照《
民法典》(自实施)的规定,承担返还该笔财产的责任。从《
刑法》角度讲,盗用人如果
盗刷的数额达到一定数额则构成
盗窃罪,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2、发卡银行:安全保障义务
银行与持卡人之间形成
合同关系,银行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的交易环境,以保护持卡人的财产安全。银行未尽到安保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
违约责任。
3、特约商户:合理审慎义务
作为银行特约商户,当持卡人凭
信用卡签名消费交易时,应按特约商户受理协议,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认真核对持卡人在POS交易凭证上签名是否与卡正面凸印的拼音、卡背面签名条上预留的签名相一致。如果,商户未此义务,致使他人
信用卡被盗刷,则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
民事责任。
4、持卡人:妥善保管义务
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信用卡,因丢失或将自己的卡交
由他人使用
信息泄露导致被盗刷,持卡人则需承担相应的
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