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身份证可以在异地的受理点换领,但有严格的限制: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
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2,对伪造、
变造、买卖、
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
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4,如果
当事人的情形符合上述“1”--“3”的任一描述,或者居住地不是本人
户籍地的异地受理身份证的“一对一”试点省、市之一的,就只能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回
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