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
处理方式是:首先应当在
辩护人或者值班
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
认罪认罚具结书。如果是法定特殊情形,就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
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
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
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
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