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结婚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
房屋所有权证、原
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
抵押的公证书及
贷款用途证明。房屋类型不同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具体如下:
(一)以现房做抵押
申请贷款的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1、
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
银行借款合同;
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
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二)以
期房做抵押申请贷款的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1、
购房预售合同;
2、与银行签订购房
借款合同 ;
3、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
4、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办理
房屋抵押贷款的条件
(一)申请人所具备的条件:
以
北京市为例,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
收入来源,具备按期
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愿意并能够提供
贷款人认可的
房产抵押;
5、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
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所抵押的房产需要满足下面的条件:
1、房屋的
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2、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
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
房产证和
土地证;
4、
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
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抵押房产需是借款人名下房产,如果是与第三人共有的,在抵押时必须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书。另外还需要注意,在提供的婚姻关系证明书中,有
离婚情况的,需提交
离婚协议或
判决书;如果是离婚后单身,需要提供离婚后未
再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