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等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医疗费(凭医疗票决)、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起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的,按行业标准)、
护理费(有固定收入的按起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的,按30-100计算)、
交通费(凭合理票据)、住宿费(凭合理票据)、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需
医疗机构意见,标准参照住院伙食补助费)、
鉴定费(凭票据)、
残疾赔偿金(评上残疾等级才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城镇或农村标准 乘以 年限 乘以 残疾系数(10级是10%,9级是20%……1级100%))、残疾辅助器具费(需鉴定)、
丧葬费(死亡才有)、
被扶养人生活费(伤者能够评上残疾等级或死亡才有,计算方式=城镇/农村 乘以 需
抚养年限(未成年抚养至18,60以上抚养至80,75以上计算5年) 乘以 残疾系数 除以 抚养人数)、
死亡赔偿金(死亡才有,计算方式同残疾赔偿金,只不过系数变为为100%)。